为了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环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局面,学校要求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10日对校园内所有商户进行消防、卫生安全大检查。
一、自查阶段: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8日
首先各商户进行自查,查找消防、卫生方面安全隐患,各商户必须按要求配备灭火设备,确保消防安全,配备标准和要求:
2、经营面积50平米——200平米,4公斤干粉灭火器10个;
3、经营面积200平米以上,4公斤干粉灭火器20个;
4、餐饮店面,每个店面必备1个灭火毯;第一、二餐厅,每5个窗口必备1个灭火毯;
灭火器4月8日前必须配备齐全,对于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自行整改。
二、学校检查: 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10日
安全工作处、后期服务中心将组织人员,并配合沧州市消防支队,进行全校大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要求整改及配备灭火设施的商户,进行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取消营业资格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