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0〕21号
沧州师范学院反恐防爆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发生校园暴恐事件,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我校具体实际,成立沧州师范学院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研究部署相关事宜和处置进程。
组 长:云电军 张占平
副组长:王双库 姜忠明 高颖 周振平 范小振
彭学君 谢云岭
成 员:各处室、学院党政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处置组、应急疏散组、宣传信息组、后勤保障组。
二、各组机构与职责
1.应急办公室:
主 任:刘贵振 单勇
副主任:党政办副主任 安全处副处长
成 员:党政办、安全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具体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及时通报情况,保证应急车辆随时调用。
2.应急处置组:
组 长:单 勇
副组长:陈秀才 初宪宜
成 员:安全工作处工作人员及保安队伍
主要职责:发生事件时,立即集结安保力量对施暴者进行现场控制,密切配合公安人员实施现场处置;协助公安部门按区域分组对全校重点部位展开排查,对重点嫌疑人、可疑藏匿物品进行搜查,对存放爆炸物品现场进行控制,设置隔离警戒疏散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对重点位置(洗手间、垃圾筒、室内人员较集中的场地等)进行现场控制和排险、抢险工作。
3.应急疏散组:
组 长:辛智广 李 倩
副组长:崔胜全 张建勇
成 员: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及各学院书记
主要职责:发生事件时,马上组织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各学院书记、政治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组织指挥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做好学生的情绪安抚,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4.宣传信息组
组 长:赵振岗
副组长:何渔阳
成 员:宣传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搜集并汇总各方面的情况、信息,供领导小组参考;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待媒体来访;负责校园网、橱窗的正面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控,及时掌握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金鑫 赵印岐
副组长:孙宏超 徐 晨
成 员:后勤服务中心、后勤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发生事件时,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做好准备,随时抢救受伤人员;保证应急车辆随时调用;保证急救工具和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做好突发事件中的其他后勤相关工作。
三、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有力。各部门要切实认清反恐防暴维稳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应急处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层级职责。夯实各项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达到反应迅速,措施严密,装备到位,处置得当。
2.切实做好值班和信息反馈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责任制,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合理部署本部门人力物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立即开展处置。同时,掌握舆情动态,发现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3.责任倒查。发布启动应急处突指令后,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凡因思想麻痹松懈,出现人员拉不出、装备用不上等延误紧急处突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4.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为中心,以避免伤害、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制止、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
(一)暴力袭击
1.迅速集结安保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2.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保卫部门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3.各应急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安保力量,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圈,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4.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应急小组各负责人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5.应急领导小组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6.把所有师生撤离至安全区域。
7.救护受伤人员。
8.向公安、消防、医院、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9.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10.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应对。
(二)抢劫、绑架、挟持人质
1.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应立即向安全工作处报告,保卫部门应立即集结安保力量对嫌疑人实施控制,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2.如未伤人,可正面宣传劝导,以情感化,制止犯罪。
3.如犯罪嫌疑人已伤到人员,应立即通知医务室,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抢救。
4.对现场实施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5.如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
6.如罪犯嫌疑人已逃离学校并在可视范围内,保卫部门应立即跟踪,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三)凶杀
1.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离开事发现场,应立即向安全工作处报告,保卫部门应立即集结安保力量对嫌疑人实施控制。
2.如犯罪嫌疑人已离开现场,立即保护好现场,保护好证人。
3.第一时间报警,请公安部门前来侦破,相关部门和人员尽力协助。
(四)爆炸物品
1.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应急小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2.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查工作。
3.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暴并协助其工作。
(五)投毒
1.如发现是邮件毒品,应立即报告应急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员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进行排查、检疫和相关处置。
2.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人员靠近,同时报告应急小组,请求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3.查明毒源并切断毒源,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如是煤气泄露,应携带防毒面具进入,关闭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并报煤气公司进行维修。
4.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六)纵火
1.立即启动消防预案,火情较小立即进行扑救灭火,火情较大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迅速逃生。
2.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立即报告安保部门组织围捕。
3.迅速报警,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处置。
4.进行现场警戒,引导消防车进入校园,协助消防部门灭火。
5.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沧州师范学院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