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09-22 点击数: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处室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教安【202010号)以及沧州市教育局《2020年全市学校安全卫生及稳定综治工作意见》(沧教工委【20207号)文件精神,为了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深入推进学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及时排查整治消除问题隐患,预防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维护我校安全稳定大局,按照学校领导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计划在全校范围内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时间步骤安排

20209月22日开始到202010月初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排查整改阶段(20209229月25日)。

1、各处室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牵头的部门隐患排查整改小组

2、各处室学院负责人身体力行,带领有关人员所管辖区域、领域、范围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列出清单,挂牌督办。

3、将查出的本部门不能马上解决的较大安全隐患清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5日下午3点以前报安全处王猛(校门口南2楼)。

(二)专家会诊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09月26930日);

学校对各部门上报的隐患清单邀请专家逐条会诊,安全处、后勤处将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逐条整治、一一清除。

(三)“回头看”和总结阶段(2020102日109日)。

开展“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二、工作要求。

各处室、学院要把此次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深化我校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思想统一到学校的要求上来,与学校的总体安排同向同步,积极排查各类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类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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