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在商户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10-0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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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商户:

为了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环境,确保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局面,学校要求2020921——2020109日对校园内所有商户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

一、 检查自查阶段:2020921——2020925

首先各商户进行自查,查找消防、卫生方面安全隐患,学校邀请专家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下发给商户。各商户要高度重视,对于排查处的安全隐患逐条排除。

对于各商业网点的消防灭火器材,各商户必须按要求配备,确保消防安全,配备标准和要求:

1、经营面积50平米以下,4公斤干粉灭火器4个;

2、经营面积50平米——200平米,4公斤干粉灭火器10个;

3、经营面积200平米以上,4公斤干粉灭火器20个;

4、餐饮店面,每个店面必备1个灭火毯;第一、二餐厅,每3窗口必备1个灭火毯;

5、灭火器材摆放必须整齐统一、摆放均匀,放置在靠近火源、容易拿到的明显位置。

灭火器109日前必须配备齐全,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自行整改、逐一清零。

二、 学校检查: 2020109——20201014

安全工作处、后服务中心将组织人员,并配合沧州市消防支队,对于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校复查,对于消极懈怠仍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要求及时整改配备灭火设施的商户,进行停业整顿、取消营业资格等处罚。


安全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

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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