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27 点击数:

关于做好暑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学院,现在已经进入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短时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发生较频繁,暴雨日数较常年较多,可能有较重汛期,影响学校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为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汛期学校安全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学校领导要求和省市文件指示精神,现把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安【202220号文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和校发[2021]41号《沧州师范学院防汛应急预案》转发给大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以上两个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沧州师范学院防汛应急预案》分工和本部门工作,认真做好暑期学校防汛工作。

一要树牢“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努力做到未雨绸缪,精准施策防患于未然。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整治。要结合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存在的汛期安全隐患进行再检查再排查,防止校舍坍塌、雷击、消防、漏水漏雨等事故发生,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三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能力。要加强对师生暑期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四要做好监测预警,加强应急值守。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加强暑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切实保护好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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