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时间:2016-11-27 点击数:

安保人员奖惩制度

一、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1. 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扣50元。

2. 保安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 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岗的,查获一次扣20元,上岗后,不按执勤要求做,查获一次扣30元,上岗后脱岗,脱岗时间超过30分钟的扣30元,超过1小时的扣50元。

4. 执勤时打瞌睡的扣50元,发现睡觉一次扣10分。

5. 严禁在驻勤地块所属区域和宿舍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0分,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扣20分,执勤时间内饮酒,发现一次扣30分,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30分。

6. 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籍,发现一次扣5分。

二、维护保安队伍形象,注重仪表仪容,坚持文明执勤

1. 上岗后,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10分,上岗间发现一次打人,骂人扣10分,情节严重者按分司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2. 执勤巡检时,晃动走样或其它畸形走样,发现一次扣10分。

3. 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分。

三、奖励

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50元, 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100元。

四、说明

1. 扣分累计达100分者,作辞退处理.全年有扣分行为的不参加评选活动。

2. 扣分的分值按每分2元计算,从其工资中扣出。

3. 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

4. 本奖惩责任制从宣布之日工起执行。

安全工作处治安大队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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