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
2021“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处室学院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校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大力提升广大师生安全素质,促进全校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好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组织机构
沧州师范学院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宏观指导等相关工作。
活动内容
1、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积极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积极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对接,加强联防联控,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强化安全人员、物资和场所保障,打牢安全基础,多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师生卫生防疫安全知识水平,全力打好学校疫情防控阻击战。
2、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梳理总结宣传集中攻坚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效,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提升安全工作水平,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3、开展安全宣传及警示教育。一是利用学校微平台、广播、多媒体、宣传专栏、班级板报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防控、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二是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掌握自救办法和避险能力。三是举办一次安全知识专题讲座,聘请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讲和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和效果。
4、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一是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二是针对校园重点部位、附属物和建筑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三是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储存、洗消、加工、留样等环节,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学院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演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学生应急疏散水平,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应急逃生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督导。“安全生产月”是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的重要宣教活动,是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推动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调度,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分工,参加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宣传,要利用板报、电子屏、橱窗等,并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平台,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延伸活动成效,实现以月促年。各部门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不断强化全校师生的“红线”意识,提高师生安全素质,要注重“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主题宣贯、警示教育、主题志愿服务等活动效果,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各处室、学院要将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纸质加电子版,总结附带活动图片)分别于6月初、6月底报安全处综合大队(学校大门口南二楼),重要信息随时报送,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我校总结及时报送省市教育主管部门。
附件: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日
沧州师范学院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云电军 张占平
副组长:姜忠明 宫建军 高 颖 彭学君
成 员:各处室学院负责人
沧州师范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工作处处长单勇担任,副主任由安全工作处副处长王竹承担任。安全工作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