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商户和务工人员车辆管理规定
根据《沧州师范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2023年11月13日会议专题研究整顿校园车辆安全管理问题和门口摊位管理问题的精神,为了创建良好校园交通环境,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现对商户和务工人员等车辆做如下规定:
1、为了维护学校门口良好的通行秩序,有效避免上下班期间门口拥堵现象,正门和北门实行分流,教职工、学生、校方来访人员及其车辆从正门出入,商户人员、务工人员、送货人员、工程人员等及其车辆从北门出入;
2、每个商户只限一辆机动车进入校园,并且驾驶员和车辆要办理出入证,凭双证出入校园。商户机动车不允许长时间停放到校内,停放时间超过七天视为僵尸车,学校将采取措施清理出校;送货车辆凭送货人员证件进出校园;
3、商户和务工人员车辆校园内行驶,严格按照限速30公里每小时以下规定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学生上课或下课道路行人较多期间,机动车限速5公里每小时;机动车停放按规定方向停放至车位内;
4、禁止商户雇用学生用电动车辆送餐,违规车辆将被扣留并全校通报商户和学生;
5、非机动车要减速慢行,注意行人和车辆,非机动车停放按规定整齐统一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
6、商户和务工人员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第一次警告并通报批评,第二次本学期限制违规车辆入校;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或骑行,由安全工作处暂扣处理,学期末按程序领回。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希望各商户和务工人员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未尽事宜咨询安全工作处。
2023年11月15日